历经3年2个月仍未披露重组预案,却在11月17日收到关注函后不久决定终止筹划重组。对此,*ST猛狮11月24日公告称,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不再具备继续推进重组的条件。
*ST猛狮2018年9月12日披露重组提示性公告称,拟向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称“中建材蚌埠”)及其关联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包括中建材蚌埠拥有的从事绿色能源科技产品的应用研究、生产,以及光伏发电站运营维护等相关业务公司的股权及与之相关的全部权益。
回顾来看,*ST猛狮筹划上述重组历经3年2个月,但一直称受制于各种困难而无法推进。*ST猛狮在11月24日回复关注函时称,从2019年7月至今,交易各方就公司年报保留意见审计意见、净资产为负等情况,以及重组方案的影响进行交流,一直未能取得关键进展。
从财务数据上看,截至2020年末,*ST猛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下称“净资产”)为-17.20亿元。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3亿元,同比下降17.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14亿元,同比下降1295.05%。
同时,*ST猛狮称其2019年末净资产虽然为正值,但是财务负担较重且受疫情影响,导致前期筹划的第二期债务重组未能顺利落实,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末净资产转为负值,仍不符合交易对方作为中央企业下属企业参与上市公司重组的要求。
*ST猛狮在回复关注函时表示,为彻底解决公司债务负担,公司作为债务人于2021年6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提交重整申请。2021年8月,深圳中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
“公司可能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公司的情况已发生较大变化,不再具备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ST猛狮称,各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筹划重组,并于11月23日签署《资产购买框架协议》之解除协议。
*ST猛狮在关注函回复中表示:“不存在重组事项已实质上终止但未予以披露的情形。”但是,梳理上述历程可见,*ST猛狮向深圳中院提交重整申请是在2021年6月,并且明确称“已于2021年8月进入预重整程序”,可能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不过,*ST猛狮11月16日公告称,考虑到公司最近1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目前推进上述交易可能会遇到困难。待公司净资产为正值,将结合届时实际情况继续推进上述重组事项。
这意味着,*ST猛狮在进入预重整程序的3个月后,仍在11月16日表示上述重组有一定可能性。而等到深交所11月17日下发关注函不久,*ST猛狮便于11月23日签订了相关协议终止重组,之后公告终止筹划重组计划。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