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作为生效执行裁定书项下财产权益,民生人寿13.13%股权(共计7.88亿股)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
此次被挂牌转让的股权共两笔。其一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京03执恢6号执行裁定书项下财产权益,财产涉及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7.28亿股股权,占民生人寿总股数的12.13%。执行裁定书显示,申请执行人为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被执行人涉及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西建龙钢铁有限公司”),法院裁定,将海鑫钢铁持有的民生银行7.28亿股股权变更至民生银行名下。
其二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4)三中执字第165号执行裁定书项下财产权益,财产涉及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0.6亿股股权,占民生人寿总股数的1%。
公开资料显示,海鑫钢铁曾是山西省第二大钢铁企业,但由于多重因素影响,海鑫钢铁在2014年3月被迫全面停产,并在2014年11月申请破产重整。
民生人寿2021年3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海鑫钢铁仍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持股数量7.888亿股,持股比例13.15%。若此次民生人寿13.13%股权顺利找到“接盘人”,则将取代海鑫钢铁成为民生人寿第三大股东。
截至3季度末民生人寿所有股东的持股情况及关联方关系
(吴静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