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综改以釜底抽薪的决心,从根本上压降了市场费用空间。”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曾表示。
一场最为彻底的车险综合改革让车险保费降了、赔付率升了,费用率也下来了,但那句“除车险公司不赚钱,其他车险链条上都赚钱”的谈笑,依旧存在。而背后的原因,还是离不开车险手续费中的“水分”。
近日,某省车险市场规范检查的一份方案流向市场。除了常规的保费收入真实性、车险费率规范性检查外,『A智慧保』更关注销售费用支出合规性的检查内容。
尤其是在与中介机构合作时,关于保险中介服务费的税由谁承担:中介机构,还是保险公司?这背后隐藏着怎样的“猫腻”?或许,这次对“谁要承担中介服务费税费”有了进一步明确,将引发一系列市场连锁反应。
车险手续费“挤水分”
险企禁止为中介“贴税”文件显示,关于销售费用支付合规性的检查主要集中于车险手续费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对象、支付渠道等是否符合规定。
具体来看,监管表示,车险手续费的核算基础是不含增值税的签单保费。而且,在新车业务中,中介机构需向保险机构开具保险中介服务增值税发票,并自行承担税费,保险公司不得为其贴税;中介个人需由保险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保险公司同样不得为其贴税。
非新车业务方面,其净结费用上限=保单跟单手续费率/(1+增值税率)×(1-个人所得税率),保单跟单手续费率为各自公司总公司向银保监会报备标准。
以某总公司向银保监会报备跟单手续费上限20%为例,其非新车业务净结费用上限= 20%/(1+6%)(1-10%)≈17%;其他公司以此类推。
除了关于手续费的支付、核算外,监管也将通过翻阅手续费的支出科目明细清单及相关记账凭证,逐单检查手续费的支付比例和方式是否规范。特别是检查向中介代理机构支付手续费的方式,是否通过银行转账;是否附有中介机构开具的合规发票。
另外,了解被检查公司对业务员、业务部门的绩效与费用管理方式,并通过查阅“业务宣传费” “差旅费”“防预费”“车辆使用费”“修理费”“电子设备运转费”“公杂费”等会计科目,核查是否存在虚列费用,突破报送的手续费用上限。同时,关注是否存在关联交易,涉及同一销售合计突破规定上限的情况;保险公司是否为销售车险保单的第三方机构(如车商)支付员工薪酬。
虽然从以上调查内容看,多是此前监管曾不断强调的内容,目的就是为了整治车险市场费用乱象。但从具体检查细节看,或许透露出很多交易中的“潜规则”。
尤其是关于税费的问题,在此前监管规范车险手续费的情况下,或是一些中介机构,乃至保险公司用来逃避监管的一种方式,此项检查对于该“灰色收入”或将暴露在阳光之下。
规范手续费运作
进一步填补制度空白
这次发出的车险市场检查规范,或能给其他地区的检查“打个样”。毕竟,从行业操作看,一位负责车险的人士透露,借税费来变相提高手续费的情况并不少见。尤其是在监管规定费用率上限后,可能会更严重。
『A智慧保』查阅相关监管文件发现,《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中规定:
保险公司只能向合法的保险中介机构支付手续费(佣金)、公估费、劳务费等业务收入。保险中介机构取得上述收入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开具《统一发票》,不得开具其他发票及自制收据凭证。保险公司以收到的《统一发票》作为支付费用的凭证。
保险中介机构在开具《统一发票》时,应根据提供的保险中介服务的具体内容同时向保险公司报送“业务结算表”,并逐笔列明该“业务结算表”中的各个项目,包括:客户名称、险种、保单编号、代收或代缴的保费、收费时间和解付时间、手续费、佣金或公估费的计算方法及金额等内容。“业务结算表”由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
也就是说,对于税费谁承担,并没有明确规定。而此次规定,有了更进一步的说明。
不过,上述车险负责人表示,车险洽谈费用会直接明确保费是否含税、手续费发票是专票还是普票(抵扣率)。管控税费之前行业没有这么管,现在应该也是极小范围的小概率事件。
当然,该人士表示,不光车险有类似情况,其他险种有时候也会遇到。举个例子,比如一个产品正常市场佣金为25%,那险企给渠道支付的就是25%,渠道收到后需要自己去缴纳自己的税费,但是有的渠道就提出来想净剩余25%,那这样倒算出来,险企可能就得给26%-27%,相当于变相提高了佣金。
附加费用率25%
合理还有压价空间
其实,谈及车险手续费,对于险企,尤其是中小险企来说,可能是一个“痛”。毕竟,在业务发展的压力下,面对更加激励的竞争环境,很多险企用“割自己的肉”的方式来获得更多的业务。在这样的方式下,让更多缺少更多渠道的中小险企更受伤。
好在车险综改启动后,车险市场迎来了不一样的发展。在“降价、提质、增保”的目标下,车险经营有了明显改善。截至9月底,车辆平均缴保费2763元,较2020年改革前降低21%,变动幅度较大,87%的消费者保费支出下降。
单从手续费方面看,也有了很大改善。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全国车险综合费用率为27.8%,同比下降13.5个百分点。其中,车险手续费率8.4%,同比下降7.2个百分点;车险业务及管理费用率19.8%,同比下降7.1个百分点。
实施满一年的车险综改,可以说剔去了很多行业中生长的“倒刺”,让车险经营更合情,也更合规。尤其是对于手续费方面,根据监管要求科学设定手续费比例上限,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这样明确的规定,其实从保险公司层面看,算是一大利好。
毕竟,作为影响公司承保效益的手续费,合理支出越少,可能所剩下的效益就越多。但从中介机构角度看,这样的规定,或许动了自身的“奶酪”。
于是,市场有声音传出“车险综改制定25%的附加费用率过于严苛”。而为了获得更多的中介服务费,很多机构或许会另寻出路,例如通过让保险公司“贴税”的方式来增加实际到手的数额;或者手续费的计算中含有了签单保费的增值税等。
但从监管的态度看,“25%的附加费用率是合理的,也是充足的”“它有继续压价的可能”,足以体现监管要对手续费过高“动刀”的决心。
对于下一步要做什么,在监管召开的车险综改一周年电视会议中已有明确,即“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将车险综合改革引向深入”,其中也包含对手续费的进一步压实。
地方监管存差异
未来仍有提升空间
一次会议比一次严。面对监管整治车险市场的决心,地方监管同样亦步亦趋。
自银保监会拉开车险综改大幕后,地方监管机构也在根据当地情况进行部署、规划。除了按照车险综改整体思路来执行外,对辖内的车险业务检查、车险违规处罚等都加强了力度。
据悉,自车险综改后,多家财险公司的分支机构被停新业务,其中不乏头部险企。另外,由于各地风险结构和经济情况差异较大,为使风险和价格更加匹配,银保监会也允许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当地的自主定价系数和监管标准。
从目前看,各地方的车险综改也有一定成效,但根据相关监管人员在车险综改一周年总结会上的总结看,仍存在问题。
例如,部分地区制定的自主定价系数、政策指标和回溯标准仍然较为单一,未充分考虑业务结构差异,对中小公司的差异化监管力度较重;部分公司为符合监管指标机械地调整自主定价系数,甚至为了拼凑自主定价系数,刻意加大承保高折扣、高风险的业务,或者是承保对自身数据偏离度较大的业务。
信息披露不够,只有部分地区定期公开机构自主定价系数执行工作,多数地区会对出现重大偏离的公司进行风险提示,或者是仅公开市场整体情况,不利于下面机构准确把握市场情况,及时对标对表,调整自身经营策略。
此外,就各地监管检查处罚等监管措施,银保监会指出部分地方监管局监管力度不够,不愿管、不会管、不真管的问题和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另有业内人士告诉『A智慧保』,各个地方对车险费用管控的措施松紧度差异也存在。以此次车险市场规范检查来讲,并不是所有省份都会如此进行。
未来,关于车险费用管理将会因地制宜,灵活调整。『A智慧保』了解到,南方一保险大省协会正在制定新的费用管理规定,下一步将在行业征求意见。
如果这一措施被广泛实施,于行业来讲,或许会在很大程度上再次挤压手续费“水分”。
于险企,尤其是中小险企来讲,其成本再一次被压缩,可盈利的空间得到放大,是一件利好之事。对中介机构而言,则无疑是被切下一块肥肉。
面对车险综改强监管,背后各种猫腻的生存空间正在被挤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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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