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11月26日,新城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由于需要更多时间落实将载于通函内的若干资料,延迟寄发有关2022年服务框架协议及新城框架协议的通函,预期通函的寄发日期将延迟至2021年12月3日或之前的日期。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10月28日,新城悦服务发布公告称,公司间接子公司江苏新城悦与王晓松(作为王振华的代理人及代表王振华)订立2022年服务框架协议。
据此,江苏新城悦已有条件同意向王振华的关联公司,包括新城发展集团提供或促使集团子公司向其关联公司提供若干物业相关服务,为期一年,于2022年12月31日届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王振华的关联公司,包括新城发展集团根据2022年服务框架协议应付予集团的服务费的年度上限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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