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据证监会官网披露,邵阳农商银行定增申请获证监会反馈意见,该行需就关联方授信、行政处罚等情况补充披露。
具体来看,根据申报材料,邵阳农商银行定向发行说明书中未披露关联方授信情况及相关监管指标。对此,证监会要求该行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关联方授信及贷款情况,说明保持银行经营独立性的内控措施及执行情况,并就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揭示。
据了解,邵阳银保监分局曾于与2020年3月和11月两次对邵阳农商银行作出了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违法内容分别为“接受本行股权质押提供授信,股东在本行借款余额超过经审计的本行上一年度股权净值后,仍将本行股权出质用于担保或融资”以及“内控制度缺失、部门履职不到位”。
邵阳农商银行需补充说明:报告期两次受到行政处罚的背景原因,公司整改的具体措施,是否已彻底整改,公司是否已经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上述情形是否会对本次发行构成障碍。
根据发行安排,邵阳农商银行本次拟定向发行2亿股,募资总额不超过2.52亿元。发行价格为1.26元/股,认购方在认购新股份的同时,需另行支付0.74元/股购买该行不良资产。邵阳农商银行已确定五名法人股东认购,认购数量合计1.06亿股。
证监会要求邵阳农商银行补充披露《定向发行说明书》中本次发行有关发行方案与邵阳银保监分局的相关批复是否一致,发行定价是否合法合规。同时,该行还需补充披露与本次发行已确定的发行对象之间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的内容摘要,是否存在特殊条款安排,相关条款是否合法合规。
(李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