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公告披露前涨停!
11月28日晚间,股价大涨的新力金融,遭遇了上交所的“灵魂”拷问。
公告显示,上交所的问询函涉及新力金融是否规避重组上市、标的核心竞争力等问题,尤其是在重组公告前公司股价大涨,是否出现内幕信息泄露等问题。
11月10日晚间,新力金融发布了一份重组公告。公告称,正在筹划以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不低于51%的股权,并从11月11日开市起停牌。
但是,在11月10日白天,新力金融涨停了。此外,从10月26日到11月10日,新力金融股价在短短12个交易日中大涨近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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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晚间,新力金融宣布将在11月25日复牌,同时还公布了收购比克电池的详细预案,在复牌的11月25日和11月26日,新力金融更是收获了两个“一字板”。
新力金融的重组预案显示,本次重组将分三步走:一是重大资产置换,上市公司拟将其持有的主要从事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典当和融资租赁等类金融业务的公司股权置出上市公司,并与比克电池或西藏浩泽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二是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拟置入资产为比克动力75.6234%的股权;三是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
而短期的暴涨,尤其是重组公告发布前的“异常涨停”,引发了上交所的高度关注。11月28日晚间,新力金融公布的上交所的问询函显示,关于内幕消息,公司本次重组停牌前一日,股价涨停,且预案披露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价涨幅超过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 20%标准。上交所请公司补充披露:停牌前筹划重大事项的具体过程,包括接触、协商、签订协议等主要节点和参与知悉的相关人员,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核实向上交所报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证券法》第五十一条以及上交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等有关规定。
此外,问询函还对于是否规避重组上市、是否符合重组条件等问题要求公司作出说明并补充披露。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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