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银保监复〔2021〕293号
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
《关于对卢珉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工银黔报〔2021〕15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核准卢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安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接文后,你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干部任免手续,并将任职文件抄送贵州银保监局。
特此批复。
贵州银保监局
2021年11月25日
(李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