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魏蔚)11月30日,交通运输部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宣布,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各地相关部门要督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平台企业向驾驶员和乘客等相关方公告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每次订单完成后,在驾驶员端应同时列明订单的乘客支付总金额、驾驶员劳动报酬,并显示乘客支付总金额减去驾驶员劳动报酬后与乘客支付总金额的比例(俗称“抽成”),保障驾驶员知情权和监督权。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加强与经营服务所在地工会组织、行业协会的沟通协商,合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并在移动客户端和媒体上公开发布。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在确定和调整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等经营策略前,公开征求从业人员代表及工会组织、行业协会的意见,并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
(张泓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