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科技(300088)与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下称“比克电池”)迟迟没有了结的业绩补偿问题,有望得到解决。12月2日晚公告显示,比克电池的业绩补偿方式将由现金补偿调整为股份补偿。
公告显示,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下称“比克动力”)因2018年未能兑现业绩承诺,控股股东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需补偿长信科技1.16亿元,但补偿却迟迟未兑现。截止目前,长信科技仅收到比克电池支付的业绩补偿款800万元。
双方这场恩怨,可以追溯到5年前。2016年2月,长信科技以8亿元向比克动力增资,其中2285.99万元作为比克动力的新增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长信科技持有比克动力10%的股权。比克电池承诺,2016年至2018年比克动力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亿元、7亿元、12亿元。
实际情况是,比克动力仅2016年兑现了业绩承诺,2017年和2018年的净利润,分别为4.91亿元、4479.15万元,均大幅低于业绩承诺。
2019年3月,比克电池已将其持有的比克动力3.31%股权转让给长信科技,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比克电池对长信科技的2017年度业绩补偿承诺履行完毕。但是,2018年的1.16亿元业绩补偿,却至今没有结清。截止目前,长信科技收到比克电池支付的2018年业绩承诺补偿款800万元。
长信科技表示,一直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比克电池业绩补偿事项,并积极推进业绩补偿的落地。公司本着对全体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并综合考虑业绩补偿方式的可实现性;同时,公司亦为了进一步推动比克动力资产重组的进程,经比克电池与长信科技协商,业绩补偿方式由现金补偿调整为股份补偿。双方已就调整业绩承诺补偿方式事项签订《股权转让及债权债务抵消协议》及《股权转让及债权债务抵消协议的补充协议》。
比克电池与长信科技商定,比克电池根据最近一期增资所依据的比克动力估值102.5亿元,比克电池将剩余业绩补偿款1.08亿元愿以现金补偿方式调整为股份补偿即以1.048984%比克动力股权转让给长信科技。若股权转让完成后,长信科技持有比克动力12.695945%股权。
此次双方达成股份补偿协议的背景是,新力金融(600318)已于2021年11月24日发布公告,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购买比克动力75.6234%股份。
公告显示,双方同意,待新力金融对比克动力的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后,再采取以资产评估确定的交易估值和102.5亿孰低原则,对股份补偿的股比进行调整。如本次新力金融购买比克动力股权事项未能最终达成,后另行评估(最终以双方认可的结果为准)。从而实现长信科技应付比克电池的股权转让款与比克电池应付长信科技的业绩补偿款进行抵消。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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