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经查明,2020年5月至2020年11月期间,在光智科技“红外光学与激光器件产业化项目”设备采购、材料采购及建筑工程环节,光智科技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向中仪英斯泰克进出口有限公司等5家设备中间商、贵溪市三元冶炼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材料供应商以及工程总承包商五河县建筑公司以预付款形式转账,上述主体在收到款项后将预付款转入光智科技实际控制人朱世会控制的关联企业广东长信精密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先导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先导稀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Asus Resources Pte Ltd。及清远科林特克稀有金属技术有限公司,导致形成对光智科技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间日最高占用余额为7.7亿元。截至2021年1月26日,上述占用款项及资金占用费归还完毕。
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世会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广东长信精密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先导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先导稀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Asus Resources Pte Ltd。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龚涛、时任财务总监张威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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