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由中国期货业协会、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深圳市期货业协会共同主办的“第17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正式开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翔出席大会并以期货法立法原则及进程为主题发表演讲。
谈及指定期货法的必要性,王翔在演讲时表示, 第一,制定期货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党中央高度重视包括期货市场在内的金融市场发展和金融市场法治建设工作。在总结期货市场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有必要通过制定期货法,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着力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夯实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的法治基础。
第二,制定期货法是维护国家金融安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保障。随着期货市场改革深化,产品业务不断创新,市场结构趋于复杂,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需要从法律层面保障整套风险防控体系的有效运行。因此,有必要通过制定期货法来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制度,健全期货市场的风险识别、风险预防和处置制度体系,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夯实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础,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第三,制定期货法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国期货市场起步虽较晚,但发展却比较快,2020年的数据显示我国商品期货交易总量连续11年位居全球第一。股值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期货及衍生品蓬勃发展。目前期货市场共有70个期货品种、24个期权品种,2020年期货市场总成交额是437万亿元。同时场外衍生品市场也发展很快,按照人民银行提供的数据,2020年银行间市场场外衍生品成交的名义本金金额达到140万亿元。因此制定期货法,有利于稳定交易者预期,规范和促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完善我国金融法律制度,突出法治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方面的作用,推动期货市场法治化进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对于目前期货法的进度,他表示,按照立法程序,一部新法律的制定一般要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通过,目前期货和衍生品法已经经过了常委会的二次审议,下一步将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继续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并争取通过。
(陈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