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论
据央视报道,近日,上海一名女子花钱找人做了一张假身份证,并修改了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当她使用这张假身份证在银行办理业务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目前,当地警方已依法对这名女子行拘。
明明知道身份证是假的,居然还敢带到银行使用,当事女子被拘无疑是咎由自取,也符合《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不过,当女子吐露自己使用假身份证的原因时,又难免令人唏嘘。原来她是因年龄偏大找工作屡遭拒,才在假身份证上把年龄改小。这虽不能给其违法行为赋予任何正当性,但此事反映的大龄求职者面临年龄歧视的问题仍值得更多关注。
实际上,这并非个例。此前有不少类似报道见诸报端。在种种职场歧视行为中,年龄歧视在我们社会表现较为突出,且呈现长期化、顽固化的特征。至今仍有不少招聘信息公开对应聘者年龄提出不合理限制。
如果把歧视行为界定为“由无关特质产生的偏见”,那通过办假身份证顺利入职并胜任这份工作,恰恰体现了职场年龄歧视的荒谬性,这足以说明年龄与工作能力并无直接关系。因此,很大程度上,“年龄大”只是招聘人员的“心魔”。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加速落地,职场“银发族”的数量和比例势必上升。与此相伴的是现代人健康水平显著改善,再加上技术对体力劳动的替代,大龄人士和年轻人一起参与职场竞争,是无法阻挡的社会趋势。
如果将来退休年龄延长到65岁,那一个人从22岁本科毕业进入职场,43年的工作年限中有30年是“35岁以后”。就此去看,人们必须面对一个现实,就是大多数社会价值将由现在所谓“职场大龄人士”创造。善待他们,就是善待社会的未来。
以此而言,公平对待每一个符合任职条件的求职者,不光是道义的同情,更是应有的社会理性。努力打造一个无年龄歧视的求职环境,办假身份证修改年龄的情况自然逐步销声匿迹。
□王钟的(媒体人)
(李佳佳 HN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