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证监会网站获悉,12月7日,新疆证监局联合新疆上市公司协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新疆辖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座谈会。新疆辖区上市公司近230多位独立董事、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参加培训。
会上,新疆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元忠介绍了新疆上市公司2020年以来经营发展及公司治理情况,指出了当前新疆辖区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结合该次座谈会相关部署要求,对新疆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独立董事履职尽责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完善治理,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公司董监高应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应当发挥内外部监督合力,为公司把好“治理关”。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规范自身行为,杜绝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诚信勤勉,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当诚信履职,勤勉忠实,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履行充分的注意义务,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在履职过程中要保持独立性,加强主动性,保障有效性。
三是充分保障,切实发挥关键岗位重要作用。各上市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充分保障,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四是加强沟通,共同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一方面,希望独立董事之间能够加强交流,运用专业知识为新疆上市公司谏言献策。另一方面,希望独立董事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进一步加强与新疆证监局的沟通交流,为上市公司监管服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此外,新疆证监局邀请了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结合“康美药业”等案例,对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合规履职要点进行讲解。 “线下”参会的独立董事代表也结合自身履职经验,就独立董事如何更好的行使职权,履行监督责任进行交流发言。
与会独立董事代表表示,在该次座谈会议后,对自身的职责范围和勤勉义务标准有了更清晰地认识,要持续与上市公司加强沟通,充分关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情况,在向中小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的同时注意防范自身履职风险。
(苏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