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近4个月,真视通仍未就此前深交所发布的三封关注函进行回复,此前的关注函也升级为监管函。
12月9日晚间,深交所发布对真视通的监管函,称多次督促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回复8月18日、8月20日及11月26日三次问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截至目前,真视通仍未完成上述函件的回复及披露。深交所方面表示,真视通前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同时,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8月18日,真视通因非独立董事马亚及独立董事吕天文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三项议案分别投反对票及弃权票,公司内部董事意见不统一收到了深交所的关注函。值得一提的是,这封关注函还特别要求公司详细说明,2019年8月30日公司五位老股东王国红、胡小周、马亚、陈瑞良、吴岚与苏州隆越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越控股”)因股权转让产生的纠纷问题。
仅在收到关注函的两天后,8月20日,真视通再次因股权转让纠纷问题收到了深交所的关注函,除当日公司披露的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王国红股权被司法冻结及牵扯出的《承诺函》之外,真视通新老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继续被深交所追问。
但经历三次申请回复延期后,截至11月26日,真视通因“公章失控”而第三次收到关注函时,仍未就此前两封关注函做出回复。
12月8日,《证券日报》记者曾就真视通为何不及时回复深交所关注函发过相关报道,十分关注其在最后一次申请延期回复后,能否在约定的12月10日前回复上述三封关注函,截至12月9晚间,在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前,真视通对于深交所追问的问题仍保持沉默。
有业内人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关注函迟迟未回复,大概率是因为新老股东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为何迟迟达不成一致意见?此前的股权转让纠纷或是核心所在,一边是1.29亿元尾款是否会继续支付?一边是五位老股东的业绩承诺是否需要现金补偿?这份《承诺函》又会带来哪些变数?《证券日报》记者将持续关注。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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