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保监复〔2021〕291号
浙江兰溪越商村镇银行:
你行《浙江兰溪越商村镇银行关于股权变更的请示》(兰越银〔2021〕169号)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浙江兰溪金立达框业有限公司受让浙江怡思工艺品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兰溪越商村镇银行股份500万股(持股比例5%)。受让后,浙江兰溪金立达框业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兰溪越商村镇银行股份500万股,持股比例5%。
二、你行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股权变更手续,并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三、你行应持续关注浙江兰溪金立达框业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督促其切实履行主要股东的责任与义务。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
2021年12月3日
(李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