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大部分人出门遛狗都会给狗狗牵绳,但是有些人还是不自觉,觉得狗狗不应该被束缚,所以就不牵绳,但是这样的行为是错误。近日,一男子就因为未给狗栓绳,致骑车人受伤被判赔偿3.9万元。
12月10日消息,据媒体报道,蒋某像往常一样骑电动车下班回家,突然一只狗突然从对面车道跑出来,与蒋某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蒋某摔倒受伤,电动车也有一定程度的损坏。
随后蒋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蒋某左股骨颈骨折、左膝关节积液,住院一个星期,共花费手术费、治疗费近1.3万元。蒋某后续需要使用外固定支具8周,全休3个月。
路人报警后,交警找到了狗的饲养人叶某,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发时叶某未对狗拴系牵引绳,造成交通事故,蒋某无责任。
可是狗主人叶某未向蒋某支付任何费用,亦未对蒋某表示歉意。无奈,蒋某只能起诉至法院,要求蒋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叶某未对狗进行拴系牵引,导致狗跑到马路上,与蒋某发生碰撞,交警认定蒋某无责任、叶某承担全部责任。
法院依法判决叶某赔偿蒋某医疗费10683.17元、误工费26927元、护理费1307.61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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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泓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