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要推动实现的共同富裕,是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建立在共建共享基础上的共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把蛋糕分好,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这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集中体现,是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关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共同富裕目标下必须做好的一项制度性安排。
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步确立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极大地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但目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亟需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形分配结构,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扎实迈进。
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总体上,应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在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过程中,要特别重视让小农户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持续增收。对种粮农民,要按照“政策保本、经营增效”的思路,建立辅之以利的保障机制,让农民种粮不亏本、能挣钱。同时还需要发展壮大富民兴村产业,以促农就业,建立有效利益联结机制,以带农增收,让农民参与干、一起赚。进城农民工是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来源,要在保障其切实权益的基础上,解决好随迁子女教育等问题,让他们安安心心进城就业,踏踏实实勤劳致富。
要加大再分配调节的力度和精准性。税收、社保和转移支付等是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收入差距有力的再分配工具包。促进共同富裕过程中,要在量力而行原则下尽力而为,突出一个“准”字,用好用活这些工具。要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健全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体系。同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各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特别是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综合运用税收政策、财政补贴、金融政策等加强对三农的支持保护,健全完善农业生产者保护性政策,求好不求快地推进乡村建设,全面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在优先保障、优先安排基础上,还应该用好农村改革这个法宝,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要鼓励企业等微观主体积极参与三次分配。通过法律、政策、社会环境等方面的不断健全和优化,鼓励先富裕起来的企业和人群承担更多社会责任,支持和帮助后富者改善生活、教育、医疗、卫生等条件。在脱贫攻坚、全面小康过程中,民营企业“万企帮万村”作出特殊贡献,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征程上,还要持续推进“万企兴万村”活动,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参与农村社会事业,把市场经济意识、先进管理理念带到乡村,把先进技术模式、现代生产要素引入乡村,把更多的就业岗位留在乡村、留给农民。
从共建到共富,关键是共享。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要充分发挥市场在初次分配中、税收在再次分配中、道德在三次分配中的作用,注重分配方式的系统性,使三种分配方式环环相扣、相互促进,协调推进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公正,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新道路。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评论员
(张泓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