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裕集团(08081.HK)公告,于2021年12月10日香港高等法院举行聆讯上,高等法院聆案官裁定,贷款人(作为该诉讼的原告)向借款人及公司(作为被告)送达的原诉传票存在缺陷及不合常规,主要原因为贷款人未能将原诉传票分别送达借款人及公司适当地址。因此,贷款人获准撤回原诉传票。
(文章来源:格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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