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被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
处罚事由为当事人购买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设备并安装在旗下门店,以此统计进店人数并分析男女比例、年龄等。该行为未经得消费者同意,也无明示、告知消费者收集、使用目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对此,小鹏方面回应称,“人脸数据由第三方软件提供商收集和分析,数据已经全部删除。小鹏汽车不存在泄露或违法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仅通过客流到访量等非个人关联的数字数据作为经营状况的参考。”
汽车行业分析师、北方工业大学汽车产业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翔向财经网科技表示,搜集用户数据是一种比较通用的技术,分析客户信息,为潜在消费者进行画像,在其他行业也用过,在新能源行业应该是第一次曝光,这也跟国家出台的个人信息保护条例有关。
半年采集43万张消费者人脸照片
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9年,小鹏汽车与某公司签订《小鹏汽车门店客流监测项目框架合同》,合同约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小鹏汽车向某公司购买门店客流监测项目服务,购买公司的人脸识别摄像设备并安装在旗下门店,用于采集消费者面部识别数据。
小鹏汽车共购买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设备22台,全部安装在旗下门店,涉及5个直营店和两个加盟店。2021年1月至6月期间,以上设备共计采集上传人脸照片431623张。但采集消费者面部识别数据,并未经得消费者同意,也无明示、告知消费者收集、使用目的。
截至案发,小鹏汽车已拆除上述门店内的人脸识别摄像设备,上传的人脸照片已经由某公司进行删除。当事人无违法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责令小鹏汽车改正违法行为,对其罚款10万元。
数据用于客流统计和客流分析
汽车销售门店安装摄像头,采集消费者人脸照片的行为在今年3·15晚会上就曾被曝出。
央视315晚会曝光,科勒卫浴专卖店、宝马汽车4S店等20多个商家在线下门店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在未提前告知用户且征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抓取用户人脸信息。通过人脸识别,商家可以快速得到用户的年龄、性别、脸部特征甚至心情状态,并且在人脸信息上做标记,用于店铺运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月16日对此回应,称报道中提及的深圳正通宝马4S店展厅现场安装的是上海悠络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悠络客”)生产的两台人脸抓拍机。截至2021年3月15日,该店在经营场所共抓拍并存储了4617个到店消费者人脸信息,涉嫌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属于“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立案调查。
与宝马4S店相似,小鹏汽车购买的同是悠络客的产品,也没有明确告知且征得消费者同意。但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小鹏汽车的数据获取和使用描述的更具体。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数据上传后,通过算法对面部数据进行识别计算,对门店的客流统计和客流分析。分析内容包括进店人数统计、男女比例、年龄分析等。小鹏汽车可以通过软件,查看客流统计和分析结果,并在公司经营中用作参考。
用摄像头采集用户信息成本最低
小鹏汽车在官方回应中称,“事出上海区域的门店希望通过对于门店客流等数据的收集与分析,改善接待流程,更好的服务于到店客户,但由于对相关法律条款的不熟悉,误采购并使用了违反了相关法律条款的第三方供应商(悠洛客)的产品。” 并表示“人脸数据由第三方软件提供商收集和分析,数据已经全部删除。小鹏汽车不存在泄露或违法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仅通过客流到访量等非个人关联的数字数据作为经营状况的参考。”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夏海龙律师告诉财经网科技,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人脸数据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只有在具有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并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同时必须应向个人告知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必要性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并征得个人单独同意。
他还表示,法律对人脸数据等敏感个人信息以严格保护为基本原则,只有在经营者向信息主体履行更严格的告知义务并征得单独同意的情况下,才能用作商业用途。只要经营者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就侵害了消费者个人信息相关权益。
小鹏汽车门店收集消费者人脸数据是有意还是无意,无从得知,但其背后的目的和价值,似乎显而易见。
张翔向财经网科技分析称,车企需要对品牌潜在用户进行分析,而这些数据通过市场调查手段获得,不仅难度大、投资投入大,而且收益慢。
“用摄像头对进店人数进行统计和分析是成本最低的办法,采集样本数量大且准确,可以知道哪个年龄段、什么性别的消费者对小鹏品牌感兴趣。(而且)对小鹏日后设计车型也很有好处,未来的车型设计可能会融入这些数据,从而让小鹏的汽车销量得到更大的提高。”张翔还说道。
(文章来源: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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