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晚间,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300308.SZ)发布公告称,其股东山东中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王伟修、王晓东因违反前期所作承诺,被山东监管局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山东中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王伟修、王晓东在2017年7月中际旭创向刘圣等27名交易对手方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其持有的苏州旭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中,承诺“合计持有的中际旭创股票中未质押部分所占股份比例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60个月内的任何时候至少较刘圣及其一致行动人届时合计持有的中际旭创股票所占股份比例高出5%”。
但在2017年9月至2017年11月、2018年2月至2020年7月期间,其持有的中际旭创未质押部分股份比例与刘圣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占比差额低于5%,违反了前期作出的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与履行》第六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
中际旭创表示,自2020年7月至今,公司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前期所做的承诺。同时,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文章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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