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交科收监管函: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信息披露义务

财经
2021
12/16
22:30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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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收监管函: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信息披露义务

12月16日,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苏交科下发监管函。监管函显示: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披露称,公司自2014年10月起存在若干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与中开公司、小湾河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于3月26日召开股东大会补充审议与小湾河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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