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股份12月20日晚发布公告称,当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盘江股份4月20日发布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不超过4.97亿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称,贵州省盘州市煤炭资源具有储量丰富、煤种全、煤质好等优点。公司本着充分利用当地煤炭资源优势、煤电一体化建设的理念,拟开发建设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并将该项目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随着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各方面较快发展,贵州省用电量逐渐增加,西电东送电量亦稳步增长。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满足省内外电力市场发展的需要,保证“西电东送”的可持续性,进一步支持贵州省社会经济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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