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者“扬名”,这个做法好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的通知》。通过建立定期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情况进行通报的机制,将违背负面清单有关情况纳入全国城市信用状况动态监测范围,并在国家发改委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布。众所周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根据国务院2014年7月9日印发的《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建立的。具体就是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清单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地方政府需进行个别调整的,由省级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负面清单制度推出以后,各地各部门就都要严格按照负面清单列出的事项,该管的管,该放的放,该简化的简化,该规范的规范,谁要是突破负面清单所列出的事项,不严格按负面清单确定的事项办理,就是违背负面清单制度要求,就要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事实也是,负面清单制度实施以来,在投资管理体制、市场监管体制和法律体系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突破,产生了良好效果,营商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特别是地方政府,也积极按照负面清单制度的基本原则、基本框架、基本目录和基本要求,探索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减少中间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升服务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也正因为营商环境得到了明显提升,服务效率得到投资者的统一认可。因此,在国际环境十分复杂,贸易保护现象明显增多的情况下,中国在实际利用外资方面并没有受到影响,相反,愿意来华投资的企业更多、档次也更高,对于中国经济提档升级、加速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内投资者面对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投资热情也明显提升,投资信心越来越足,投资力度越来越大。投资不仅继续扮演着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角色,而且为经济可持续增长注入了强大动力。特别在疫情发生以后,投资者仍然保持了较高的投资热情,很多投资者一边防控疫情、一边加大投资力度,表现出对中国经济前景充满信心、充满希望的良好姿态。需要注意的是,在绝大多数地方、绝大多数部门、绝大多数工作人员都能严格按照负面清单制度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为投资者、创业者、创新者服务的同时,也有极少数、极个别地方、部门和工作人员,还不能完全做到顾全大局,不能很好地按照负面清单制度要求去做,而是完全从本地区、本部门利益考虑,甚至个人利益出发,不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做了一些违背负面清单制度的行为,引起了投资者的反感,也损害了政府形象,影响了政府公信力。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对违背负面清单制度者实施惩罚。从已经采取的措施来看,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相关领导进行处理,当然是必要的手段,也是必须采取的措施。但是,仅仅如此,还难以形成有效的制约和规范作用,很难引起其他地方的注意和警觉,甚至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看来,这是工作认真的表现,是严格守法的体现,完全颠倒了是非曲直。因此,必须有更为严厉的制约和规范措施。建立违背负面清单制度典型案例通报制度,不失为一种有效手段。要知道,如果仅仅处理几个人,会被认为是这几个人的事,与地方的营商环境没有关系,从而让投资者产生误判。如果采用典型案例通报的方式,一旦出现违背负面清单制度的行为,有关方面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就等于将这些地方或部门的服务形象对外公布了,投资者到这些地方投资、到这些部门办事,就会更加谨慎,就会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因此,对地方和部门的负面影响是很大的。也就是说,谁不按负面清单制度办事,谁就要接受负面影响,这样的因果关系,还是非常明显的,带来的损失也是会非常大的。所以,国家发改委出台这样的政策,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是为了更好地落实负面清单制度,也是为了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为了给投资者创造更好的服务条件,以便于投资者能够更多、更好、更放心、更安心地投资,实现双赢。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谭浩俊。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李佳佳 HN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