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月21日电 (薛宇飞)近日,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社会学系、中国科学院学部-清华大学科学与社会协同发展研究中心主办了“伦理立场、算法设计与企业社会责任”研讨会。在研讨会上,清华大学计算机与科学技术系副教授崔鹏表示,算法应当拥抱“技治主义”,不仅要被监管,而且要通过技术主动完善监管,外部对算法的监管也应秉持对算法的友好理念。
清华大学计算机与科学技术系副教授崔鹏。主办方供图
他认为,当前正处于数字经济时代,算法是其中的核心驱动力。发展数字经济,基本归为三个因素,即算力、数据及算法。“推动数字化经济发展,发展算力与数据相对容易,只要有足够多的资本投入,就可以获取足够多的算力与数据。但算法并不能随着资本投入增多而必然更先进,因为它自身存在技术瓶颈,因而算法技术的突破就更加宝贵。”
如今,算法应用于各行各业,与人们息息相关,因此,其公平性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崔鹏指出,从研究角度讲,公平性问题存在三个层级,一是宏观层面,研究的是从社会经济角度看,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是否存在公平;二是中观层面,研究的是不同人群之间的公平性;三是微观层面,个体之间是否公平。
在他看来,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是否公平的核心在于定价。而随着算法应用广度和深度的发展,就会出现个性化定价。一方面,对于同一件商品而言,个性化定价使得更多的人可以买得起,有可能实现社会整体效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针对不同的人定不同的价格,从个体层面一般被认为是不公平的。“从经济学角度讲,个性化定价并不是一个完全坏的东西,我们需要辩证地看待这一问题。”
他称,个性化定价的风险在于,企业通过算法分析,可以估计消费者对商品价格的心理预期。如果部分企业以最高心理预期价格将商品卖给消费者,会导致宏观层面的不公平。因此,相关部门有必要对个性化定价进行监管与约束。
不过,崔鹏认为,如果对个性化定价做一些不恰当监管,可能会对消费者产生不利影响,已有研究可以证明这种风险的存在。而从技治主义的角度看,希望监管要对算法“友好”,因为它并不是监管某一种客观事物,而是一种对未来二三十年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的技术形态,一定要慎重。
“慎重主要是体现在两点。一是调控是为了社会公平,避免因为一些不恰当的调控而带来双输局面;二是在监管的同时,要给企业预留足够的空间,也就是说让算法经济平台有一定的市场成长空间,以促进企业之间的良性竞争,推动算法经济平台技术的健康发展。”他说。(中新经纬APP)
(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