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日前,山西原平农商银行遭到原平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6300元。这起执行案件背后,牵涉到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已过花甲之年的杨某被人冒名在山西原平农商银行办理了9700元贷款,因贷款逾期未还,造成杨某被银行列入征信“黑名单”。被冒名贷款并上央行征信“黑名单”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日前,山西原平农商银行遭到原平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6300元,立案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
这起执行案件背后,牵涉到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
已过花甲之年的杨某,在银行办理房贷时无端被拒,后经查询发现,是有人利用杨某的名义在山西原平农商银行办理了9700元贷款,因贷款逾期未还,造成杨某被银行列入征信“黑名单”。
事情发生后,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杨某以侵犯个人名誉权为由将山西原平农商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同时道歉并赔偿损失。
01
被人冒名贷款9700元
杨某是山西原平市的一位农民,今年66岁,已过花甲之年。
2020年8月份的一天,杨某本来因购房需要,兴冲冲地去银行办理住房贷款。岂料,因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杨某遭到银行拒贷,房贷就此泡汤。
为了探明事情原委,杨某经过查询个人征信得知,其于六年前在原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山西原平农商银行前身)有一笔9700元的一年期贷款,贷款状态显示为已逾期。这是杨某背上不良征信的根本原因。
但杨某表示,自己从未与山西原平农商银行有过任何形式的来往,该行让自己背上不良征信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导致自己受到严重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杨某将山西原平农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消除自己的不良征信并赔偿道歉。
02
法院判银行赔偿精神损害3000元
究竟是何人冒用杨某的名义进行贷款?
没有杨某本人到场,也不是本人签字,银行又是如何为冒名者成功办理的贷款?
再退一步讲,贷款逾期后,银行为何不向杨某主动催收?而杨某被蒙在鼓里六年,直到去银行办理房贷遭拒,方才得知自己名下存在该笔贷款。与此同时,杨某还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银行送上了征信“黑名单”。
这一连串问题的答案,杨某似乎无从得知。
不过,为了证明自己没有在山西原平农商银行办理过贷款,杨某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山西原平农商银行提供的借款合同、借据等相关贷款资料中的签名笔迹进行鉴定。
果不其然,后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上述贷款相关办理资料中杨某的签名,的确都不是杨某本人所为。
对此,法院表示,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并进行道歉和赔偿损失。本案中,山西原平农商银行提供的借款借据经司法鉴定,不是杨某本人书写,山西原平农商银行提供的证据无法证实杨某在其处有过贷款行为。
因此,法院判决,山西原平农商银行消除杨某在央行征信系统中9700元的不良贷款记录。同时赔偿杨某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及鉴定费3300元,共计6300元。
因山西原平农商银行未在生效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杨某6300元,故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遭到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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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