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凡/文
根据公开报道,辽宁省本溪市公安局侦破了一起特大网络“跑分平台”案,涉案流水金额高达人民币500亿元,银行须加强识别“跑分”模式下的洗钱行为,进一步降低潜在金融风险。
所谓“跑分”,是指参与跑分不法活动的个人,也就是俗称的“跑分者”,先向跑分平台交纳一定保证金,并提供本人银行卡、对公银行账户、第三方收款码等支付工具,让不法分子利用这些账户转移非法资金,协助不法分子进行洗钱。
跑分者可从这一过程中获得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报酬。进一步分析整个跑分不法活动的上下游链条,可看到由俗称“卡农”“菜商”“水房”等多人串连而成,其中“卡农”是指给不法分子提供大量银行卡以供资金流转账户所需; “菜商”则负责盗取个人信息以出售给商家、个人;“水房”则负责将赃款化整为零并漂白资金后,达到洗钱的目的。
通过“跑分”清洗的资金,除了用来为网络赌博充值外,还可作为电信诈骗、偷逃税款、地下钱庄等洗钱上游犯罪清洗资金的管道。单从银行防范客户利用跑分洗钱的角度分析,正因为跑分的本质,就是出租银行卡、对公银行账户、收款码等给不法分子使用,因此如何辨识出这些有问题的银行卡或账户便成为关键所在。从银行卡或账户所有人的特征来看,参加跑分的个人“跑分者”,多是90后、00后无正当职业或低收入的年轻流动人口,当中又常见年轻农民、城市打工者、在校大学生甚至家庭主妇等。
至于参与跑分最常见的对公账户,多以无实际经营地址、无真实经营或无人员的“空壳公司”为主,客户主体特征则类似出租、倒卖银行账户的主体,银行只要强化客户开户环节的尽职调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流动就业群体等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进行严格把关,就可以消除很大一部分利用银行卡跑分的洗钱风险。
如果银行发现符合上述指导意见中关于流动人口的特征,或是在客户身份、职业、年龄、交易等方面,可能符合跑分不法活动的特征,那银行须仅提供与该账户风险等级相匹配的账户功能,并审慎限制该客户使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快捷支付等非柜面业务,并合理设置非柜面单一账户的资金转出限额、交易笔数、验证方式等,后续再根据客户的合理需求,甚至突发需求或账户风险等级的变化再进行调整。
银行要防范跑分的洗钱风险,还可以从账户交易的可疑特征来分析,与那些被出租、被倒卖的银行账户雷同,跑分者的账户常有短时间内交易规模大、与客户尽职调查的职业或年龄不符、账户过渡性质明显、交易对手众多、在大量交易前有小额测试交易等,加上交易时间又多在半夜或凌晨等非正常交易时间,都是涉嫌“跑分”行为的征兆。
虽然银行面对的参与跑分不法活动的客户特征,与可疑交易或出租、倒卖银行账户等相似,但不同的是,出租、倒卖银行卡的原账户所有人,并未直接参与后续实际资金转移的操作,也不知道银行卡在谁手里,对卡内发生的交易并不清楚,而且被出售的账户都是受他人操控,划转资金过程中更不存在佣金的问题,而在跑分环节中,跑分者直接参与资金划转或收取佣金,明显地协助不法分子进行洗钱。
此外银行还须注意,因为第三方支付交易的限额往往较低,因此不法分子多用于网络赌博充值等,这类不法活动的特征是出现笔数多,但单笔金额较小,相较而言,银行卡的非面对面交易,尤其是网银交易的限额就较高,因此,若是通过银行卡进行“跑分”,就可能会出现单笔交易金额大、累计交易金额更大的情形。
最后,不法分子设计跑分交易的目的,就是为了掩盖真实交易的来龙去脉和洗钱的真实意图,所以银行要从跑分模式的资金流中,追踪银行账户流转到第三方支付账户的资金路径,或是反向追踪从第三方支付账户流转至银行账户中的资金路径,都不是件容易的事。
(本文作者系上海富拉凯律师事务所银行风险合规部中国执业律师)
(王晓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