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中泰证券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展国债期货做市业务的监管意见书》。
证监会表示,对中泰证券开展国债期货做市业务无异议。同时要求公司应当将国债期货做市业务纳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各业务环节的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应当按照《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的要求,严格计算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并按规定填报监管报表。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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