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R缘何五年期保持不变?

财经
2021
12/23
10:40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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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3.80%,上月为3.85%。5年期LPR为4.65%,上月为4.65%。

缘何LPR只下降1年期的,而5年期仍岿然不动?

按道理,应该是1年期与5年期LPR同时下降才符合常理,因为1年期贷款利率与5年期贷款利率之间还是存在内在有机联系的,二者不是孤立的。它在总体上反映着企业对融资的需求状况,况且企业的融资需求既有短期流动资金的渴望,也有长期固定资金的渴望,中小微企业只有在两者同时得到满足且贷款利率都能有所下降的情况下,企业融资成本才有可能真正下降,融资贵的局面才有可能得到真正缓解。

显然,此次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LPR,目的性也是相当明确的:

首先是真正发挥出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的结构性调节功能,将更多资金引向中小微实体经济,并迫使中小微实体企业融资成本真正下降。当前,实体企业融资需求不仅普遍下降,且连不少正常有效的融资需求也得不到满足。尤其目前的融资成本依然较高,大量中小微实体企业因为融资贵导致经营负担较重,整体经济效益不佳,这需要通盘考虑货币政策的功效,既要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又要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贵,才能更有效地激发出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最终激发出中小微实体企业市场主体活力和需求,打通金融“稳增长”的途径,为中国经济步入更稳定的增长区间提供有效的金融推力。

其次是始终坚守金融宏观调控主旋律不动摇,把调控房地产业的金融措施持久坚持下去,防止房地产业出现新的风险泡沫。中央政府、人民银行以及银保监会对房地产业在资金需求端与供给端出台了“三道红线”和“两道红线”,意在抑制房地产业的无序扩张,将房地产业发展始终保持在“房住不炒”的可调控轨道之上;而且近两年房地产调控好不容易取得了一定成效,绝大部分城市的房价保持相对稳定或略有下降。而5年期贷款这类长期贷款需求对象主要是房地产业的融资方式,对其保持不变,通过提高融资成本,可在很大程度上抑制房地产业的融资需求。最为重要的是,1年期LPR下调而5年期LPR不变,也向房地产业传递出了一个明确的政策信号,即表明中央政府以及金融调控部门严厉调控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没有转变,决心没有改变,不要存在任何侥幸心理,迫使房地产业始终坚守“谨慎发展、风险可控、敬畏市场”的行业发展理念,将房地产业始终固定在一个健康可持续轨道上,以彻底防止房地产业盲目发展、再造市场泡沫和酝酿金融风险的现象发生。

最后是1年期LPR下降而5年期LPR保持不变,还在于能够通过此种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手段显现更强烈的宏观调控意愿。尽管从总体层面看,此次1年期LPR只下降了5个基点,对整体贷款利率格局影响不大,对中小微企业减轻融资利息支出也不多,但1年期LPR报价下调仍具有很强的政策信号意义,不仅会直接推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降,也体现了在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三重压力背景下,货币政策正在及时加大逆周期调控力度,对稳定市场预期、缓解楼市下行压力、带动消费、投资修复性增长具有重要的信号作用。

(作者系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王晓雨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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