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银保监复〔2021〕1029号
北京密云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密云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唐洁轩拟任副行长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汇丰村镇京密〔2021〕6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唐洁轩北京密云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报送我局。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12月17日
(李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