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李海媛)为进一步督促证券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完善社会责任激励约束机制,规范社会责任专项评价工作,结合近年来证券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实践成果和专项评价的工作经验,根据相关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研究制定并于12月23日发布《证券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专项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并对2017年发布、2018年修订的《证券公司脱贫攻坚等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专项评价指标》予以修订,调整为《证券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专项评价指标》(以下简称《评价指标》)。
据悉,自2017年以来,在证监会的授权和指导下,中证协已连续五年组织行业开展社会责任专项评价,取得了显著的激励效果。一是行业“一司一县”结对帮扶地区全部实现脱贫摘帽。在决胜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中,102家证券公司结对帮扶307个国家级贫困县,在2020年底全部实现脱贫摘帽,展现了证券行业应有的政治责任和社会担当。二是行业发挥专业优势服务贫困地区企业融资取得实效。自2016年至2020年,证券公司积极为贫困地区企业规范公司治理、改善融资途径提供专业服务,帮助贫困地区企业直接融资3215亿元,培育产业“造血”功能,发挥了通过支持产业发展带活一方经济的作用。三是行业广泛开展公益实践社会形象得到提升。
数据显示,自2016年以来,证券行业公益性支出保持逐年增长,累计达27.6亿元。经统计,行业已有20家证券公司参与设立慈善公益基金会20个,累计捐赠资金达15.6亿元;共有46家证券公司出资设立35只慈善公益基金,累计规模超过2.5亿元,证券行业公益事业活动已初具规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证券行业服务国家战略、践行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中证协研究制定了《评价办法》,重新修订了《评价指标》,按照“突出重点、兼顾长远、公平客观、易于量化”的原则,从服务乡村振兴、践行新发展理念、参与社会公益等方面明确导向、细化要求,形成以体现证券行业社会责任内涵为核心,客观评估履行社会责任投入度和贡献度为标准,督促行业持续加大社会责任投入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
据悉,《评价办法》共十八条,包括总则、评价内容、评价实施与结果运用、附则等四章。第一章为总则,明确制定目的和依据、评价含义、工作原则、评价主体、适用范围等。第二章为评价内容,明确证券公司服务乡村振兴、践行新发展理念、参与社会公益、所获表彰奖励等内容。第三章为评价实施与结果运用,明确评价系统、材料提交要求、评价程序、结果运用等。第四章为附则,明确评价期、评价指标调整、办法施行等。
此外,《评价指标》包括四项评价内容,共计12个指标,修订情况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扩充了评价内容,涵盖服务乡村振兴、践行新发展理念、参与社会公益、所获表彰奖励等四项。二是丰富了评价指标,新增三项指标“参与证券行业促进乡村振兴公益行动情况”“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情况”“投资者教育工作评估情况”。三是细化了评价标准,对“‘一司一县’结对帮扶脱贫县数量”“参与证券行业促进乡村振兴公益行动情况”“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情况”“投资者教育工作评估情况”等指标明确了具体要求。
中证协表示,下一步,协会将适时组织相关培训,明确专项评价的相关要求,持续督促证券公司深化“一司一县”结对帮扶,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公益行动,增强服务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社会责任,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行业应有之力。
(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