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银保监复〔2021〕41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你分行《招商银行(600036)重庆分行关于核准张晓冬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招银渝字〔2021〕48号)已收悉。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晓冬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二、该拟任人应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在任职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分局提交任职决定文书。逾期未到任,此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2021年12月21日
(李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