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在完善南方电网股权结构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上,国务院国资委、广东省政府、海南省政府、中国人寿共同签署《关于完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 推动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
根据方案,南方电网股权结构调整为国务院国资委持股51%、广东省人民政府持股25.57%、中国人寿持股21.3%、海南省人民政府持股2.13%,实现股权结构与管理关系一致,标志着南方电网完善股权结构,开创公司改革发展历史的新阶段。
南方电网是2002年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产物,历经两次股权调整,股权结构持续优化。本次股权调整前,南方电网股权结构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持股38.4%,中国人寿持股32%,国家电网持股26.4%,海南省人民政府持股3.2%。
调整后,南方电网最大股东变为国务院国资委,且实现绝对控股,中国人寿持股比例降至21.3%,由第二大股东变为第三大股东,广东省政府和海南省政府的股比亦相应下降,国家电网退出股东行列。
中国人寿表示,南方电网是2002年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产物,历经两次股权调整,股权结构持续优化。2006年,中国人寿入股南方电网,此次进一步完善股权结构,有利于各股东方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推动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中国人寿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与南方电网拓宽合作领域,促进股东协同。同时,通过积极参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等部署,在央企股权多元化、投资基金合作等领域与国资委和更多央企开拓合作空间,实现共赢。
(吴静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