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28日公告称,子公司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简称“云软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简称“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具体来看,经浙江监管局核查,云软件公司存在如下违规行为:一是开发并销售的荐股软件由未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主导;二是部分营销、服务人员存在夸大、虚假宣传以及变相承诺收益,部分提供投资建议人员未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个别营销人员私下收取客户费用;三是在业务推广环节,在未对客户进行风险评测的情况下,即向客户推荐具体软件,存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漏洞;四是未按时向浙江监管局报告公司负责人变更事项;五是“同顺号”是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公众平台,云软件公司作为运营主体对“同顺号”中涉及投资咨询服务未尽到合规管理责任。
浙江监管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相关规定。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浙江监管局决定责令云软件公司对上述问题进行改正。
同花顺表示,云软件公司高度重视前述问题,将严格按照浙江监管局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
二级市场方面,同花顺股价较上一交易日涨3.58%,股价报收于141.48元。
(文章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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