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000671.SZ)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告知函,获悉其所持有阳光城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公告显示,因申请“财产保全”,此次被冻结股份涉及阳光集团、东方信隆。其中,阳光集团此次涉及被冻结股份数量8243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2.21%,占阳光城总股本比例1.99%,到期日为2024年12月23日,冻结申请人为华夏银行;其次,东方信隆本次涉及被冻结股份数量166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63%,占阳光城总股本比例0.4%,到期日为2024年12月23日,冻结申请人为华夏银行;合计涉及股份数量9903万股,占阳光城总股本比例2.39%。
资料显示,股东股份(阳光集团、东方信隆、康田实业)持股数量16.96亿股,持股比例40.97%,累计被冻结数量1.01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5.43%,占阳光城总股本比例2.44%。
对此,阳光城表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阳光城指出,阳光集团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相关问题尚在进一步处理中,有可能面临诉讼、仲裁、资产被冻结等不确定事项。
值得一提的是,中华网财经前一日报道,作为阳光城第二大股东的泰康“二代”退出阳光城后,泰康养老减持9.41%股份止损。
据悉,泰康养老以每股3.05元转让阳光城7.41%的股份共计306,727,826股予沧州泰禾建材有限公司;另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阳光城82,807,659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文章来源:中华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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