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系统是生命线,今天上午又有券商APP交易短时间内出现故障。
据了解,东北证券在今日开盘时段交易系统出现宕机,有用户反馈称,在上午开盘后9点半至10时左右无法正常登录交易,即使切换手机APP、电脑端、同花顺等外接入口都无法正常登录。
根据证监会2021年6月4日发布的《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证券期货交易场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依法应实时公布的行情系统属于五类系统类别;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外的实时交易系统属于四类系统。
如果仅仅是实时交易系统宕机(不含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根据规定,四类系统服务能力严重异常且故障持续时间30分钟以上的属于重大事件;四类系统服务能力严重异常且故障持续时间10分钟以上的属于较大事件。此前,长城证券因2018年集中交易系统部分中断10分钟,达到较大信息安全事件标准而被出具警示函。
目前,东北证券交易系统具体故障时间并不清楚。东北证券当天回复财联社记者称,“12月29日上午,公司交易系统部分功能出现短时故障,上午10点13分左右故障排除,系统恢复正常。”但对于为何出现系统故障,公司并未说明。
过往经验来看,每次行业出现宕机事情,故障的紧急排除,客户情绪的安抚,都是最为重要工作安排,而长期的基建投入,保证系统服务能力的安全畅通,是每家券商的重中之重。
东北证券APP宕机,故障已排除
上午九点半至十点半左右,东北证券APP出现宕机,用户反映出现“接入许可证不存在”、“系统忙,缓存空间已满”等问题,无法正常登录。故障期间,用户无法及时联系到公司客服。
即使用户切换至东北证券融e通电脑端,仍然是“账户登录失败”状态,无法登录并交易。如果仅想浏览行情和资讯,用户需要选择独立行情方式。
用户通过接入同花顺的方式,也无法正常登录,出现“转发错误”的提示。
网友们在股吧等投资论坛火热留言,称东北证券APP今天宕机影响了自己的投资交易,电话打爆了也无法联系到客服人员。
东北证券当天回复财联社记者称,“12月29日上午,公司交易系统部分功能出现短时故障,上午10点13分左右故障排除,系统恢复正常。故障发生之后,东北证券迅速启动了应急预案,并积极做好客户沟通工作。”
行情好易宕机,基建是“生命线”
市场行情好,交投活跃,券商交易系统容易出现宕机。
去年多次出现券商APP宕机情况,标志性的事件是发生去年7月份,网传上海、深圳、江苏等地均有券商交易系统出现问题,比如APP交易出现登录不上、短暂的迟滞、堵单的情况。
2020年7月份市场成交额放量,A股市场交投活跃。7月6日开盘一小时,沪深两市成交额已突破6700亿元;7月7日,沪深两市当日成交额突破1.7万亿元。
行业人士表示,券商短期出现宕机情况,可能是某地瞬间下单并发量超出了券商设计的容量范围,往往会紧急切换交易系统,但一般耽误几分钟时间就恢复正常。
今年A股成交活跃,刷新历史纪录。截至12月29日午间收盘,A股年成交金额已破254.7万亿元,超过此前年成交金额最高的2015年。
但在12月29日当天,沪指成交额并未明显放大。截至发稿前,沪指成交3334亿元,深证成指成交4837亿元,创指成交1813亿元。三大股指今日均小幅下跌。
监管高度重视交易系统安全
2018年12月24日,深圳证监局曾对长城证券交易系统中断作出开具警示函的行政处罚。
深圳证监局认为,长城证券2018年7月23日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导致集中交易系统部分中断10分钟。按照《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12]46号)第十二条规定,该信息安全事件达到较大信息安全事件标准。
2021年6月4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下称“《处理办法》”),结合信息系统类别和信息系统服务能力异常,提出了统一的网络安全事件分级方法,完善了网络安全事件报告流程。
根据《处理办法》,证券期货交易场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依法应实时公布的行情系统属于五类系统类别;除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外的其他实时交易系统属于四类系统类别。
根据《处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如果是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外的实时交易系统出现问题,就属于四类系统。根据规定,四类系统服务能力严重异常且故障持续时间30分钟以上的属于重大事件;四类系统服务能力严重异常且故障持续时间10分钟以上的属于较大事件。
根据服务能力异常程度,网络和信息系统服务能力异常分为严重异常、中度异常、轻度异常。具体如下:(一)严重异常,是指网络和信息系统发生故障,服务能力异常 80%以上的情形;(二)中度异常,是指网络和信息系统发生故障,服务能力异常 30%以上且未构成严重异常的情形;(三)轻度异常,是指网络和信息系统发生故障,服务能力异常但未构成严重异常、中度异常的情形。
东北证券APP具体故障时间暂不清楚,有网友反映可能在半小时左右。如果券商交易系统异常,需要履行网络安全事件报告流程,重大事件须每隔半小时至少上报一次。
根据《处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信息系统发生故障,可能构成网络安全事件的,应当立即报告。可能构成特别重大、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应当每隔30分钟至少上报一次事件处置情况,直至信息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对较大和一般网络安全事件,第一次上报后,无须持续上报事件处置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当立即报告。
(文章来源:财联社)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