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证监会网站公布《关于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证监会发现公司作为扬州日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销售回款、内部控制等事项的核查不充分。按照《保荐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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