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系”消费金融再添新成员 宁波银行受让华融消费金融70%股权

财经
2021
12/30
08:33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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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系”消费金融再添新成员 宁波银行受让华融消费金融70%股权


“银行系”消费金融再添新成员 宁波银行受让华融消费金融70%股权

华融消费金融控制权易主。


12月28日,宁波银行发布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10.91亿元受让华融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这意味着,宁波银行争取已久的消费金融牌照落地在即。

易观高级分析师苏筱芮表示,不同于此前消费金融机构少量股权拍卖或增资后股权稀释引入新股东等情况,华融消费金融股权转让涉及70%股份,新股东接手意味着华融消费金融将引入“活水”,有助于自身发展。

宁波银行拿下华融消费金融控股权

中国华融在港交所也发布了相关公告内容,披露了关于华融消费金融股权转让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告称,该公司与受让方宁波银行签订《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合同》,拟向对方转让华融消费金融70%股权。

据了解,此次股权转让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下称:北金所)进行公开挂牌出售。经备案的华融消费金融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格为10.39亿元。此次转让的70%股权评估价格为7.27亿元,在北金所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的最终受让价格为10.91亿元。

根据公告,在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后,中国华融与宁波银行将共同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等必要操作流程。需指出的是,按照流程,此次股权交易仍需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核准。

记者注意到,此前,宁波银行就曾积极争取筹建设立消费金融机构,早在2018年6月份,宁波银行曾公告称,与宁波富邦家具有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签订了《出资协议》计划共同设立永赢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上述各方分别出资3亿元、1.5亿元和5000万元,持股60%、30%和10%。随后,永赢消费金融的筹备获批情况,却迟迟没有下文。

时至今年6月份,宁波银行发布《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称,公司拟投资不超过50亿元入股比例不低于51%,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入股一家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信托、消费金融公司等。

华融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刘辉,注册资本为9亿元。公开报道显示,其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1.01亿元,净利润0.064亿元;今年上半年约实现利润0.056亿元

从宁波银行相关数据来看,是市场认可的较为优质的城商行,多项指标保持行业较好水平。截至2021年9月末,宁波银行资产总额19076.76亿元,比年初增长17.27%;2021年前三季,该行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07亿元,同比增长26.94%;实现营业收入388.78亿元,同比增长28.48%。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对表示,宁波银行是一家头部城商行,在零售业务上有上佳表现。而从华融消费金融角度来看,其已经具有一定的业务基础,宁波银行入主后有望带来新的发展气象。

新入局者众行业现有竞争格局或将改写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新入局者的宁波银行,目前面临的行业的现状是,一边是持牌消费金融机构数量持续扩容,一边则是行业强监管态势的延续。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持牌消费金融数量已由27家增至30家,新入局者正为行业带来新的竞争格局。2月份,江苏银行旗下的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获批开业,江苏银行出资比例50.1%;6月份,蚂蚁科技集团旗下的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获批开业,蚂蚁科技集团持股比例为50%;8月份,唯品会旗下的四川省唯品富邦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获批开业,唯品会持股比例为49.9%。

年内消费金融行业迎来多份重磅文件。比如1月份,银保监会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这是消费金融行业首次迎来监管评级规定,较低评级的消费金融公司或将被责令实施接管,甚至退出市场;3月份,银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风险管理;10月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服务煤电行业正常生产和商品市场有序流通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规范银行机构与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合作,审慎开展与助贷机构的业务合作,不得提供显著高于市场利率的消费信贷产品等等。

博通分析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对记者表示,“从行业角度看,严监管态势仍将持续,新入局者将有望改写现有竞争格局。”他强调,消费金融牌照价值在提升,原因是金融从业必须持牌经营,小贷行业也被重新梳理的更加合规;且城商行对消费金融牌照需求一直都存在,能够补充用户并且覆盖更多的零售场景,是银行业务扩展的绝佳切入点。不排除未来还有其他城商行入局。

苏筱芮表示,“目前,已成立的消费金融公司达30家。其中,银行系消金公司(第一大股东为银行)超半数。但近2年来,互联网公司纷纷通过参股或发起设立的方式涌入持牌消费金融‘赛道’,未来行业竞争格局势必将改写。预计未来具有复合股东背景的公司能够兼备资金优势与场景优势,在行业竞争中更胜一筹。”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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