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晚间,同花顺发布公告称,经浙江证监局核查,子公司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因五方面违规行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2月29日,同花顺报收141.62元/股,涨0.1%,总市值761亿元。
同花顺子公司被责令改正
△来源:同花顺公告
12月28日晚间,同花顺发布公告称,经浙江证监局核查,子公司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软件公司”)因五方面违规行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云软件公司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是开发并销售的荐股软件由未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主导;
二是部分营销、服务人员存在夸大、虚假宣传以及变相承诺收益,部分提供投资建议人员未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个别营销人员私下收取客户费用;
三是在业务推广环节,在未对客户进行风险评测的情况下,即向客户推荐具体软件,存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漏洞;
四是未按时向浙江监管局报告公司负责人变更事项;
五是“同顺号”是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公众平台,云软件公司作为运营主体对“同顺号”中涉及投资咨询服务未尽到合规管理责任。
浙江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决定责令云软件公司对上述问题进行改正。
截至12月29日收盘,同花顺报141.62元/股,涨0.1%,总市值761亿元。
浙江证监局曾向同花顺出具警示函
值得注意的是,10月28日,因App异常问题,同花顺另一家全资子公司浙江同花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络科技公司”),也收到了浙江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来源:同花顺公告
同花顺发布公告称,10月28日上午,浙江证监局发现网络科技公司运营的“同花顺”App出现异常,同时在新浪微博等媒体出现舆情事件,对市场造成严重影响。该网络科技公司未立即报告上述信息系统异常情况,在浙江证监局工作人员向网络科技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后,截至当日下午3时,仍未向浙江证监局报告此次信息系统异常的原因及处置情况。
浙江证监局指出,同花顺网络科技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反映网络科技公司信息安全风险管理不到位。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网络科技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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