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罕见的银行股东“以股抵债”案例引起市场关注。
12月30日,云南银保监局官网公告显示,批复同意云南瑞丽南屏农商行股权变更,五大资产管理公司之一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信达”)通过司法裁定以股抵债的方式取得云南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持有的该行65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3%。
批复信息指出,瑞丽南屏农商行基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申请变更股权。依据相关规定,经审核并征求银保监会非银部意见,做出这一批复。中国信达云南省分公司已向云南银保监局报送股权退出计划,瑞丽南屏农商银行要与中国信达协商落实股权退出计划,择机完成处置退出。
云南银保监局要求,瑞丽南屏农商行应加强股权管理,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切实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机制。
与此同时,云南银保监局还批准,瑞丽南屏农商行以云南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募集的资金补充资本,注册资本由5亿元变更为7亿元。
公开信息显示,瑞丽南屏农商行是云南省首家农村商业银行,于2015年5月正式挂牌营业。
近年来,商业银行股东“以股抵债”案例较为罕见。仅银保监会官网可查的案例,上一次获批复是在2013年12月,原大连银监局同意,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通过以股抵债方式持有原新疆金牛生物有限公司持有的大连银行法人股权700万股,抵债转让价格折合每股4.21元。转让后,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持股700万股,持股比例为0.17%,新疆金牛生物有限公司持股300万股,持股比例为0.07%。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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