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通股份公告,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2021年第33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未获得审核通过。鉴于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方案的实施有助于增强公司经营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推进本次资产重组事项。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