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赵忠: 共同富裕应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畅通向上流动渠道

财经
2022
01/05
08:39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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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能够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本,打破阶层固化,从而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共同富裕在2021年成为热议话题。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均强调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性。

为什么说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我们面临何等挑战?如何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又将怎样提低、扩中、限高?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赵忠。

赵忠认为,2021年我国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朝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在这样一个阶段,强调共同富裕恰逢其时。

在赵忠看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首先面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挑战。同时,技术进步可能会带来岗位与收入的极化,而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负面影响也应积极应对。

初次分配方面,赵忠强调要素市场化配置,其中提出应通过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在再分配领域,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畅通向上流动的渠道,同时应破局社会保障体系“碎片化”的现象。要做好三次分配,应当明确划分政府和社会的边界,政府不是三次分配的直接参与者,不应将三次分配视为调节高收入的手段。

关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赵忠着重提及农民工群体。“如果通过户籍制度的改革,通过农民工群体技能的提升,通过就业促进政策,使他们的就业能够稳定下来,实际上他们将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来源。”

直面技术进步与人口老龄化挑战

《21世纪》:我们为什么在这个阶段提出共同富裕?

赵忠:谈到共同富裕,我们首先要具备一定的物质基础和精神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历经四十余年的发展,中国在经济社会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在经济发展维度,2020年,我国经济总量突破100万亿元大关,人均GDP连续两年超过1万美元。

人均寿命的提升也是综合国力的突出反映。“十三五”时期,我国人均寿命达到77.3岁,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北京、上海等地的人均寿命超过80岁,同发达国家水平相当。

与此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拥有一定物质基础与社会发展基础的前提下,我们要让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以及城乡之间的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从拉美国家的经验可以看出,如果贫富差距过大、阶级矛盾对立、阶层冲突严重,那将严重阻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反之,德国等国家则通过实行较为完善的社会福利体系、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高质量的双元制职业教育等措施,缓解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从而为平衡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奠定了良好基础。

2021年,我国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下一步我们便要在此基础之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在这样一个时点,共同富裕被多次高规格提及,也就不难理解了。

《21世纪》:步入新发展阶段,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所面临的挑战有哪些?

赵忠:实现共同富裕,高质量发展是必由之路,我们需要直面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所谓“不充分”,我国的全要素生产率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人力资本、教育水平等方面均有提升空间。所谓“不平衡”,具体而言是行业发展、区域发展以及城乡发展的不平衡。

除此之外,我认为有两大挑战是值得注意的。第一是技术进步带来的挑战。一方面,技术进步是影响就业结构变化的重要因素。就业岗位与具备高教育水平、高技能的人群愈加契合,同时亦有部分岗位可能会被以机器人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技术所取代。这一趋势可能会加剧岗位与收入的极化,并对就业造成冲击。

另一方面,技术进步使得数据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随着数字经济的崛起,大型平台企业不断涌现。我们既要营造适合大型平台企业发展的土壤,同时也要避免垄断,避免财富集聚在少数人手里,还要注重数据要素的可及性,使中小微企业也能享受到数字经济的红利。

第二个挑战则是人口结构的变化。七普数据显示,我国65岁以上人口占比达到13.5%,比六普时期高出4.63个百分点。可以看出,我国老龄化呈现出总量大、增速快的特点。虽然16至59岁劳动年龄人口的规模依然很大,但随着老龄化趋势的不断加深,劳动年龄人口的占比会逐渐下降,也就意味着为社会创造财富的群体规模在减少。

老年人是推动共同富裕过程中不容忽视的一部分群体。在他们退出劳动力市场后是否还能维持一定的收入水平?这对于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而言是巨大的挑战。

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

《21世纪》:中央多次强调,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就初次分配而言,如何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以充分发挥初次分配的基础性作用?

赵忠:在初次分配领域,关键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202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从畅通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五大要素方面提出多项实质性举措。

以劳动力要素为例,劳动力的自由充分流动能够有效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为此需要继续推动户籍制度改革。我认为,应将户籍制度从基于原籍的体系转变为基于常住地的体系,回归其应有的人口管理与服务功能,而不应再与公共服务相挂钩。逐步实行户籍的登记备案制而不是审核批准制,真正使劳动力能自由流动。

初次分配不能完全靠市场,政府同样需要发挥积极作用,尤其是要确保要素的公平可及。譬如作为一种新兴的生产要素,数据的垄断更难甄别。如果纯粹依赖市场功能,大型平台企业更容易形成数据壁垒,而中小微企业对于数据要素的可获得性将更难得到满足。

《21世纪》:再分配方面,要如何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

赵忠:再分配至少有两方面的功能。第一,通过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能够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本,打破阶层固化,从而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际上,再分配涉及到收入与教育等方面的代际传递问题。教育、健康等公共服务供给对于下一代的后续发展起到深刻影响。如果能够充分获得高质量均等化的教育资源,即使孩子出生在经济条件相对不好的家庭,也能够拥有一定的人力资本,实现向上的阶层流动。

第二,再分配能够优化初次分配中存在的收入差距过大问题。通过上述的教育资源均等化供给,在进入劳动力市场之前,人力资本的差异性将进一步缩小,继而减少劳动力市场中的收入差距,更好地弥补初次分配中的不足。此外,税收、社保、救助体系也能使低收入群体以及退出劳动力市场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对于税收,我认为要加大直接税的比重。间接税的占比过高实际上增加了中低收入群体的税务负担,不利于调节收入不平等的状况。另外,对于不同来源收入的税费征收,也要进一步完善系统性安排。近期,有网络主播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税漏税,这提示我们要规范资本性所得管理,同时加强对于新兴行业的税收监管。

在社保方面,我们要着力破局“碎片化”现象。以养老保险为例,若各地的费基、费率不同,那劳动者与市场主体则更加不乐意前往缴费水准较高的区域。这些区域往往是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继而导致恶性循环。“十四五”期间,我们要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这对于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的公平市场环境而言是一个利好。

还应注意的一个主体则是多达2.8亿的农民工。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工的务工期限往往是暂时性的。通过户籍制度的改革,一方面能够延长其在劳动力市场的时间,另一方面还能帮助其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增强其物质层面与精神层面的获得感。同样重要的是,当农民工群体拥有一个稳定的工作和居住环境后,雇主和雇员都能形成稳定预期,对未来保持更为乐观的态度,也有利于人力资本的进一步提升。最后,户籍制度改革,使农民工群体的子女享受工作地入学等基本公共服务,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方面,是畅通农民工子女向上流动渠道的重要措施。

转移支付则是平抑区域间以及城乡间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民生领域建设差距的重要手段,是先富带后富的重要制度安排。

至于对精准性的理解,“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应当坚持。在举措上,制度建设与保障水平应当区分开来看。在制度建设上,我们要营造高质量、可持续、更加公平包容的制度环境。而具体的保障水准,要根据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和财力物力来实施。通过高质量制度体系的建设,降低制度成本,提高资金效率;坚持保障水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使保障体系健康和可持续。

《21世纪》:三次分配有何积极意义?要如何做好三次分配?

赵忠:三次分配的积极意义在于两点。其一,有利于带动社会群体、组织及广大人民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积极性。中华民族历来有扶危济困的传统,这不仅是高收入人群的专属行为;其次,三次分配更具灵活性,是对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有益补充。面对突发性、特殊性、个性化的救助需求时,再分配制度未必能够及时响应,而捐助者、基金会等群体可以立即行动,帮助求助者渡过难关。

要做好三次分配,需要进一步健全法律和制度体系,完善与公益慈善事业、社会组织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与健全鼓励三次分配的税收制度、社会荣誉制度等方面的规定。此外,社会道德和社会信任是三次分配的根基。为此要做到信息公开、规范运作、监督管理。

三次分配秉承的是自愿原则。政府除了体制机制的建设与承担监管职责外,不应直接参与到三次分配中,不应把三次分配视为调节高收入的手段。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保证充分就业,重视农民工群体

《21世纪》: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意义何在?如何提低、扩中、限高,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

赵忠: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首先能够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因为这部分群体对于社会运行的机制抱有较强的认同感。其次,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有利于提振消费。消费一旦疲软,经济发展便不具备可持续性。

对于“提低”,要坚持授人以鱼和授人以渔相结合,政府与市场应协同发力。从短期角度,既要坚持按劳分配,激发低收入群体的劳动潜力,创造使低收入群体劳动报酬和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的机会,同时也要强化和发挥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制度对低收入群体的兜底功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要;从长期角度,则是要畅通向上流动的渠道,提升代际的流动性。

对于“扩中”,关键在构建高效、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劳动力市场和劳动制度体系,保证充分就业。2.8亿农民工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群体。如果通过户籍制度的改革,通过农民工群体技能的提升,通过就业促进政策,使他们的就业能够稳定下来,实际上他们将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来源。

另一方面,我们还要保证中等收入群体的稳定性,增强中等收入群体抵御风险的韧性,防止部分人群跌出中等收入群体。以老年人为例,养老体系的建设以及对于人力资源的开发要更加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通过自愿的延迟退休,老年群体的就业保护与再就业帮助等一系列措施,维持中等收入群体由青壮年到老年时的稳定性。

对于“限高”,事实上很多高收入群体为社会经济做出了极大贡献,对于他们依法依规取得的合法收入,应当予以保护。在保护的基础上,通过税收等制度的完善加以合理调节。同时坚决取缔非法收入。

以平台企业为例,如何避免赢者通吃的现象?其一,要规范平台企业灵活用工,合理界定平台企业应践行的劳动保护责任。其二,需避免新兴行业中税收应征未征的现象。其三,要维持市场有序运行,防止垄断,同时可根据经济形态的发展和技术进步,探索开设一些新税种。

(作者:尤方明 编辑:张星)

(张泓杨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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