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银保监复〔2021〕939号
厦门国际银行:
你行《关于核准窦燕上海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的请示》(厦国银字〔2021〕456号)收悉。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窦燕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上海银保监局
2021年12月30日
(李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