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日前公布了一份刑事判决书。据该判决书,上市公司腾信股份原董事长高鹏因内幕交易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腾信股份旗下企业相关负责人陈涛因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有意思的是,根据证人陈述,被告人高鹏和陈涛为“发小”,判决最终生效后,“发小”将成“狱友”。
内幕交易成交金额逾亿元
经查明,2016年5月至10月间,被告人高鹏利用担任腾信股份董事长的职务便利,获悉该公司及其原董事长涉嫌单位行贿罪被司法机关调查一事。在信息公开披露前,高鹏将其名下解禁的腾信股份股票在“敏感期”内卖出。
经查明,高鹏卖出名下已经解禁的112.98万股腾信股份股票后,又将338.946万股高管锁定股转至他人名下后卖出,累计卖出腾信股份股票451.926万股,成交金额共计1.08亿余元。
经证监会认定,被告人高鹏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股票避免损失金额为1602万余元。基于此,法院判决高鹏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700万元。
本案的另一个关键人物,是高鹏的“发小”陈涛。
2015年,陈涛找到高鹏,以市值管理的名义,由某机构与腾信股份共同成立了上海数研腾信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中上市公司占股99.21%。
2016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陈涛利用担任上海数研腾信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实际负责人的职务便利,以对外投资的名义将钱款转入个人账户,并将其中200万元占为己有。此外,陈涛还授意会计从公司账户转款200万元给他人使用,至今未归还。
根据法院的判决,被告人陈涛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此外,法院还责令被告人陈涛退赔相关款项。
信息披露存瑕疵屡遭监管
记者注意到,腾信股份因信息披露工作存在诸多瑕疵,屡遭监管。
2021年12月29日,腾信股份发布公告称,因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腾信股份曾在2019年3月为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金额约1.08亿元,但截至2020年年报披露时仍未披露。
2021年12月21日,因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股份冻结情况等,北京证监局对腾信股份及相关负责人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腾信股份的业绩也不理想。2021年三季报显示,腾信股份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8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滑68.04%;归母净利润亏损4047.58万元。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70.72万元,同比减少98.09%。
多名董事对腾信股份的2021年三季报提出了异议。董事吴智烽表示,针对公司在违规担保问题方面存在的内控制度缺陷,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未收到任何相关的整改报告,无法判断公司是否依然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或其他内控制度缺陷的问题。
董事党国峻与张少华均表示,公司三季度报告显示营业收入同比下降98.09%至570.72万元,预付账款同比上升289.30%至5.45亿元,缺乏合理性。二人积极进行核实并查阅相关合同,但无法判断大额预付账款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