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300476.SZ)发布公告称,因建设项目的配套环保设施未验收,项目便投入生产,被惠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5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10月18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前往胜宏科技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其增加线路板生产规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未经批准即于 2018年3月开始建设;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于 2019年3月建设完成并投入生产,上述行为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主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2018年版)》参照表第6项的规定,对胜宏科技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于本次处罚的影响,胜宏科技表示,公司在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有效实现了降耗降污增产,现有产能超过环评批复所载数量的情形未导致公司排污超许可范围,未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本次行政处罚事项未触及相关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属于一般失信行为。本次事件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对于此次事件,胜宏科技表示将采取两方面措施。
首先,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打造绿色工厂。在生产规模扩大的同时,致力于节能减排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保持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种类达标,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已入选国家工信部“绿色工厂”名单。还持续推动清洁生产工作,自2015年至今已实施三轮自愿性清洁生产,并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核及验收,通过引进先进生产技术、清洁型生产设备、高效环保处理设备,减少污染物排放,在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实现产能扩充。
其次,积极履行环保审批程序。针对现有产能超过环评批复载明产能数量的情形,目前已积极履行相应环保审批程序。2021年3月,其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编制建设项目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2021年11月,公司建设项目环评通过专家评审;将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成后续审批流程。此外,还将组织开展环保管理人员培训,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从本次行政处罚中总结吸取教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未来,将坚守可持续发展理念,发挥研发、工艺、设备、环保等多部门的合力,继续增加对环保减排的投入力度,开发减排效果领先的先进工艺,改进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功效,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污染物控制能力,树立绿色生产行业标杆。
资料显示,胜宏科技的主营业务为PCB制造业,占营收比例为:95.12%。
(文章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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