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就此前中诚信托发布的世茂信托产品涉嫌违约一事,世茂集团于今日上午发布公告回应。
公告显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托)于2020年9月设立中诚信托诚颐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向上海骞奕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骞奕,为上海世茂建设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海骞奕30%股权,其余70%股权由北京帕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发放募集资金14亿元,期限最长18个月,分期还本付息。该笔融资由佛山德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为上海世茂建设的并表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项目公司所开发建设的项目销售资金作为融资的主要还款来源(项目截止2021年12月底未销售的可售货值约13亿元)。截至2022年1月4日上海骞奕已陆续归还本金合计7.55亿元,已产生的阶段性利息也已全部结清。
中诚信托公告中所提及的3.02亿元,按协议约定,上海骞奕应于2021年12月25日(节假日顺延至2021年12月27日)偿付。按双方前序沟通的情况,上海骞奕已偿还了1.47亿元,尚余1.55亿元尚未偿付,公司及项目公司需按照协议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同时,根据协议约定,上海骞奕应于2022年3月25日偿还资金4.9亿元。因此上海骞奕总计尚需偿还资金为6.45亿元。目前,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的项目仍然在陆续销售并持续归集资金以备还款中。
世茂表示,一直以来,我司与中诚信托保持着长期合作及互信共赢的合作基础,我司将继续就双方未尽事宜进行积极洽商,争取合作谅解和支持。网传公司就本事项发布的内容属于不实信息,公司与中诚信托的合作情况及后续进展均以公司公告信息为准。
至今为止,公司尚未有公开市场的债务违约,前述信托融资的相关事项不会触发公开市场债务的加速清偿。虽然公司在目前市场大环境下面临一定的流动性压力,但公司会坚定不移的采取积极措施加大销售、回款、资产处置等各方面的力度。公司将持续系统性地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理解与支持,确保投资者的权益,同时为公司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据此前报道,1月6日,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诚信托”)发布了一则“2020年中诚信托诚颐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临时公告”。中诚信托称,鉴于上述信托计划的交易对手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点及时足额的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已出现实质性违约。
据悉,中诚信托公告披露,编号2020JH0407CB01《差额补足协议》和编号2020JH0407HZ01BC02《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二》约定,截至2021年12月25日,作为共同差额补足义务人,上海骞奕和佛山德茂累计应向受托人支付变现备付金9.1亿元,但实际支付仅为6.08亿元,尚有3.02亿元未收到。
(蒲莎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