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察哈尔右翼前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乌银保监罚决字〔2021〕3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
位
名称
内蒙古察哈尔右翼前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张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贷款“三查”不尽职、违规逆程序操作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1月18日
(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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