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科创板将在竞价交易基础上,待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机制。科创板设立以来市场运行平稳,各项改革措施成效明显。为落实《实施意见》,深入推进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证监会起草了《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做市规定》),拟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做市规定》共十七条,主要包括做市商准入条件、准入程序、做市券源安排、内部管控、风险监测监控、监管执法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做市规定》起草说明。
欢迎社会各界对《做市规定》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做市规定》并履行程序后发布实施。
为落实《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会起草了《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http//www.csrc.gov.cn),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jigoubu@csrc.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中国证监会机构部,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6日。
(文章来源:证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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