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光大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因存在重大合同披露不及时、重大事件进展披露不及时、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和不充分、重大交易披露不完整、个别公司债券受托管理阶段未勤勉尽责问题,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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