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因MPS余震、信披问题收到警示函。
1月7日,光大证券被上海监管局出具警示函,主要是存在五大问题:一是重大合同披露不及时;二是重大事件进展披露不及时;三是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充分;四是重大交易披露不完整;五是个别公司债券受托管理阶段未勤勉尽责。
光大证券回复财联社记者称,公司正不断督促子公司光大资本按照司法程序积极应对、妥善处置MPS境内外诉讼,履行好相关职责,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
公司同时提到,近年来公司也重点从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落实各级相关人员责任、加强问责力度、强化专业管理和决策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风控合规体系建设,构建稳健、审慎的风险文化,全面提高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光大证券因五大问题被罚
1月7日,光大证券称收到上海证监局的警示函。根据公告,上海证监局认为光大证券存在以下五大问题:
一是重大合同披露不及时。光大证券全资子公司光大资本于2016年4月分别向招商银行、华瑞银行出具了《差额补足函》。上述《差额补足函》项下差额补足义务对应本息敞口金额合计分别为34.89亿元、4.98亿元,合计约39.87亿元。光大证券未通过临时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
二是重大事件进展披露不及时。关于前述《差额补足函》涉诉事项,光大资本于2020年8月分别就华瑞银行诉光大资本案、招商银行诉光大资本案一审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申请。光大证券分别于2021年6月4日、6月16日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文书,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光大证券未在临时公告中及时披露上述光大资本上诉及二审终审情况,直至2021年7月8日才披露。
根据光大证券2020年8月的公告,上海金融法院判决光大资本向招商银行支付31.16亿元、利息损失及其他费用;向华瑞银行支付本金4亿元及其他费用。从2018年至2020年,光大证券连续三年为MPS项目累计计提减值损失45.52亿元。
三是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充分。2019年1月26日,光大证券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18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3.47亿元,同比减少55%,并在风险提示部分披露“本公告所载归母净利润等主要指标,可能与公司2018年年报数据的差异幅度不会超过10%”。
2019年3月20日,光大证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18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约1.03亿元,同比减少96.6%。该数据与最终披露的年报数据一致。
上海证监局认为,光大证券2019年1月26日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归母净利润与实际业绩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做出充分的风险提示,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充分。
四是重大交易披露不完整。光大证券全资子公司光证金控与新鸿基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1日签订《买卖协议》,拟收购新鸿基金融集团70%股权,并于2015年6月2日完成新鸿基金融集团70%股份的交割。
根据光大证券与相关方签署的《股东协议》及相关配套法律文件,约定了新鸿基有限对持有的剩余新鸿基金融集团30%股权享有认沽权、光证金控提供履约保障等事项。而并未在后续公告中完整披露。
五是个别公司债券受托管理阶段未勤勉尽责。光大证券在中融新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阶段未能勤勉尽责,未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调查,对发行人的风险判断和债券投资人权益保护方面不够审慎等,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光大证券大财富板块占比高
光大证券将于2022年3月25日披露2021年度报告。根据此前披露的三季报,光大证券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23.05亿元,同增15.32%;实现归母净利润32.57亿元,同比下滑1.6%。
截至三季度末,光大证券总资产2503.38亿元,同增9.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为576.14亿元,同增9.74%。
根据Choice数据,在营收构成方面,光大证券经纪和财富管理业务占比非常高,2021年上半年,该项业务收入43.64亿元,占比54.56%;而企业融资业务集群、其他收入分别为11.68亿元、10.34亿元,分别占营收的比重为14.6%、12.93%。
光大证券股债融资业务近年来发展势头较好。仅在2020年,光大证券的投行业务就取得了历史最好的水平。在股权承销方面,光大证券2020年实现股权承销规模172.7亿元,同比增长75.8%;其中IPO融资规模108.7亿元,同比增长403%。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光大证券2021年上半年累计实现股权承销规模为94.55亿元、同比增长25.56%,其中IPO融资规模为70.99亿元。2021年上半年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排名行业第7位。项目储备较丰富,IPO在会审核数为20家,再融资及并购储备项目数为8家。
在债券融资方面,光大证券2021年上半年债券承销金额1916.56亿元,项目数量为525单,市场份额为3.81%,行业排名第7位。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2021年上半年,光大证券债券承销收入排名券商行业第5位。创新融资项目方面,落地全国首批交易所碳中和公司债等创新产品。
(文章来源:财联社)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