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上市公司宇华教育(HK:06169)近日发布公告,披露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施行后,公司受影响业务的最新动态。
宇华教育运营民办学校已超过20年。截至2021年2月28日,宇华教育旗下有4所高校、5所高中、7所初中、6所小学、5所幼儿园。其K12学校主要位于河南省内的郑州市、焦作市、开封市、漯河市、许昌市、济源市等地。
2021年9月1日施行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实施学前教育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
这意味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和非营利幼儿园要被剥离上市公司。宇华教育旗下的幼儿园、小学、初中均被列为受影响实体。这些受影响实体的资产净值为10.42亿元。
(宇华教育受影响实体概况来源:公告)
宇华教育近日公告称,自《实施条例》颁布起,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6日咨询河南省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督受影响业务整体经营),被咨询的官员确认,本公司不能再透过合约安排控制受影响业务,《实施条例》生效后,本公司不能再以通过合约安排进行关联方交易的方式取得义务教育业务的可变回报。
截至公告日期,无法再寻求对《实施条例》与受影响业务有关的其他解读,且不存在与《实施条例》有关的其他可行备选方案供董事会考虑。
这意味着,剥离上述资产是唯一选择。
然而,剥离是否意味着上市公司将这些巨额资产“无偿”转让给了大股东,这是否侵害了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
争议已经出现,据报道,光正教育(HK:06068)剥离义务教育学校业务,就被质疑大股东借机“资产转移”。
事实上,受“双减”政策影响,剥离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业务的教育公司大股东,将同样面临这样的争议。
宇华教育公告称,收回受影响业务价值的剩余方式是将受影响业务的股权出售予潜在买家,这样,出售收益将最终归属于公司股东。且宇华教育已为受影响业务寻找潜在买家。
然而,公告称,“鉴于《实施条例》以影响本集团的相同方式影响潜在买家,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找到任何潜在买家”。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